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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体现担当、转变作风,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近日,盐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行政机关在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时,同时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被诉行政机关收到后,应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及时安排制作回函告知法院;行政负责人非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应诉,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党委政法委(法治办)、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考核,确保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行政复议处 花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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