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3日我市出台《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主城区停车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3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5月15日开始为期100天对主城区的停车问题进行整治,集中攻坚“乱施划、乱停车、乱收费”三大问题,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管理,努力实现停车供给科学化、停车秩序规范化、停车收费合理化、停车服务智能化的“四化”工作目标,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通知》规定专项整治期间,暂停主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暂停现行人工收费方式,规范停车收费标准,探索微信、支付宝等停车收费新模式。全面排查主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对照标准规范,取消设置不合理、影响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通行的部分次干道、支路巷道新增部分停车泊位。公安、城管部门加大违法停车查处力度,对违法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一律罚款并记分,妨碍通行的一律拖移车辆。
《通知》规定的整治措施具体包括:开展大摸排行动,全面掌握现有停车设施底数,结合实际需求,在遵循供需平衡原则基础上,增设或清理主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对现有停车收费人员进行摸底并协调安置,对主城区路内停车收费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落实公司统一招录、培训、考核。对路外停车泊位收费人员由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负责教育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停车收费标准,探索主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停车设施有偿使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财政,专款专用。公安、城管组织整治分队,运用罚款、记分、拖移等措施,强化违法停车、停车乱收费、擅自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停放等问题整治,加大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停车管理、电子收费、停车诱导、信息查询等多项功能,提高停车管理智能化、标准化、人性化水平。
法规处 范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