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宇 高敬东 陈剑琦
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是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盐城城市规模快速扩张,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对适应现代城市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盐政发〔2012〕324号)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盐政发〔2015〕86号)文件,调整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相关部门与各区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完善,推动了城管重心下移工作。为全面了解基层城市管理机构设置现状,掌握市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运作情况,课题组牵头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四个区城市管理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多个层面的座谈会,发放专题调查表,实地走访,广泛听取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各区城市管理机构现状
(一)机构设置
亭湖区设区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挂法制科、宣传教育科牌子)、市容管理科(挂执法协调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和环境卫生管理科机构3个科室;下设直属单位3个,区城管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区环卫处(全额事业)和区数字化城管(全额事业);下辖6个街道、5个镇、亭湖新区和环保科技城,6个街道、亭湖新区、环保科技城都设立了城管科,除盐东镇和环保科技城外,均设立了城管中队。
盐都区设区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和市容管理科3个科室;下属直属单位3个,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处和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下辖20个镇(街道、农经区),都设立了城管中队,其中大纵湖、大冈、龙冈、张庄、尚庄等5个镇还设立了长效办,负责集镇和农村保洁工作。
市开发区设区城管局,同时挂城管执法大队牌子,内设城管科、综合执法中队和绿化管理办3个机构;所辖的新城街道设立了城管办公室,步凤镇设立了综合管理办公室。
城南新区设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内设环卫所、城管执法大队、规划执法大队、城建监察大队和房产监察大队5个机构。所辖新都街道、新河街道、伍佑街道和黄海街道都设立了城管中队。
(二)人员编制
亭湖区城管局,行政编制6人,实有16人,执法大队参公性质,编制73人、实有62人,其中两个直属执法中队35人,派驻到街道中队27人,直属中队使用协管员58人(其中31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环卫处事业编制10人,在编9人。数字城管事业编制4人,在编4人。所属街道及新区、环保科技城设立的城管科共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在编10人,借用11人,街道(含新区)城管中队在编工作人员多由区城管执法大队派驻,另使用协管员332名(含16名劳务派遣人员);另使用环卫工人745人(不含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公司人员); 5个镇除盐东镇有3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他镇无在编人员,使用协管员66人,集镇、河道等保洁员194人。
盐都区城管局,行政编制5人、实有12人,执法大队参公性质,编制20人实有10人,全额拨款编制35人实有17人,数字城管事业编制5人实有6人,环卫处事业性质,编制10人,实有7人。镇(街道、农经区)除区城管局派驻的工作人员外,潘黄街道有事业编制1人,盐渎街道有企业编制12人借用2人,盐龙街道有镇管人员1人,使用协管员47人、环卫保洁员486人;其他镇管理人员都是镇管人员,共84人,共使用协管员173人,环卫保洁员2640人。
市开发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0人、实有5人,另有政府雇员1人,企业编制人员1人,使用协管员37人,环卫保洁员190人。新城街道城管办有1名企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编外人员;步凤镇有镇管工作人员8名,协管员15名,环卫保洁员17名。
市城南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8名,协管员83名,环卫驾驶员等其他编外人员37名。新都街道城管中队事业编制在编人员1名,协管员37名;新河街道城管中队在编人员1名(行政编制),协管员24名;黄海街道城管中队仅有25名协管员;伍佑街道城管中队在编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协管员28名。
(三)装备器材
亭湖区城管局,机关保留机要应急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辆4辆,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无城管执法车辆。配备执法手持对讲机21台,执法取证摄像机3部,照相机3部。
盐都区城管局,保留执法执勤车辆6辆,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共有执法车辆4辆,手持对讲机23台,执法取证摄像机23部,照相机13部。
开发区城管局,保留执法执勤车辆2辆,步凤镇城管中队有执法车辆1辆,共有手持对讲机41台,执法取证摄像机3部,照相机3部。
城南新区城管局,保留执法执勤车辆4辆,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有执法车辆4辆,手持对讲机92台,执法取证摄像机11部,记录仪1部,照相机9部。
二、市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取得初步成效
市、区两级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完善工作,积极做好职能调整衔接,不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一)城管重心下移格局初步形成。体制调整后,市区两级工作职责划分更加清晰,市级主要负责规划编制、统一标准、行业管理、监督考核等职能,负责部分核心道路管理和执法工作,各区、街道、社区主要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市本级下放的户外广告、流动摊点、环卫设施配建等管理事权、相关经费都已经移交划转到各区,管理的道路该移交的已经移交,该接手的接手到位,市、区两级分工负责区域日常管理执法工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有所缓解。各块立足区域实际,突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野广告等城管难点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采取疏堵结合、以场换路,化堵为疏、规范管理的方式,强化流动摊点的整治管理;坚持许可控制、减量整治、市场化出让等方式强化户外广告规范管理;采取部门联动、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突出查处的原则,强化野广告治理等,城市管理日常难点热点问题的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占地经营整治经验被省整治办在全省推荐,野广告治理成效得到国家创卫检查组的好评,被誉为“盐城模式”。
(三)市区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在城管重心下移工作的推动下,大市区城管部门立足实际,针对性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三年城市环境整治任务,解决了一大批容貌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城市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在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盐城市顺利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并于近期通过三年一度的复审。2016年2月被省政府命名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
三、目前市区城管重心下移主要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调整城管体制,推进重心下移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级、各部门上下协同、形成合力,持续稳步加以推进。市区城市管理体制经过两轮的调整完善,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了重心下移,城市管理属地负责的格局基本形成,城管体制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距离“统一管理,属地负责、权责一致、整体见效果”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体制调整的效能尚未能充分得到发挥,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体制调整尚未完全细化落实。市区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后,虽然市政府文件进行了总体部署,但各层级工作任务不够细化,责任界定不够清晰,操作起来比较模糊,需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予以明确。市对区、区对街道基层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培训、督查和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职能的履行和发挥。区级政府对做好属地城市管理工作缺乏认真的研究,几乎没有出台具体细化的推进方案和操作保障措施,没有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经费保证等方面进行积极准备,对街道、社区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区分和明确,而是对城管事权进行简单的下移,区下移给街道,街道下移给社区,层层级级下移,导致基层社区反而承担了大量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而大部分问题基层社区没有职责也没有能力来解决,导致工作未能落实,反而出现管理真空,无人过问。部分街道社区因为经费等方面的压力,有时候自身还是城市管理问题的直接制造者,比如,市民反响强烈的停车收费问题,很多都是社区为了解决人员就业或自身创收私自设立的。部分区域的摊点也是由社区收费安置的,导致执法取缔难。
(二)基层管理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区各级城管机构编制还是2001年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确定的,那时市区核心区不到30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目前,大市区建成区范围已经拓展到130多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00万,各块日常管理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各块虽然陆续新增了部分管理执法人员,但由于受到编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部分街道、社区缺人手,执法力量的配备与其承担的管理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管理执法队伍难以满足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区级执法管理力量比较薄弱,截止目前,据统计,四个区及所属街道目前正式在编执法人员共有103人,其中,亭湖区62人,盐都区27人,市开发区6人,城南新区8人;2014年,亭湖区、盐都区将区属大队部分人员下移到街道、镇区,每个街道中队的正式执法人员也仅有1-2名,开发区、城南新区因为正式执法人员更少,有的中队未配备在编人员,无执法资格,日常执法工作开展不畅。街道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现有执法人员都是区城管部门派驻的,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未能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完全组建到位,部分虽然挂名成立但人员未到位,有名无实;区城管部门和街道配置了虽然部分协管人员,但由于工资待遇不高,吸引力不强,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招聘到较高素质的人员,人员日常管理考核难,管理效能亟待提升。社区管理力量缺乏,324号文件要求在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城市综合管理专职人员,很多社区没有落实到位。基层重心下移承接能力明显不足,与其要承担的管理执法任务不相适应,属地管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三)经费装备保障有待加强。市级财政支撑扶持不足,据区级部门反映和日常工作情况了解,体制调整明确“由市、区财政分比例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后的经费保障”、“划转相应经费和核定经费承担比例”等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影响了区级部门工作积极性。据亭湖区反映,该区测算2013年起承接重心下移工作增加经常性经费支出1亿多元,至今市未分但到位。在创卫期间,市承诺解决部分经费,街道、社区期间垫付了不少整治经费,如先锋街道先后花费80多万元,越河路社区支出7万多元,但至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街道、社区负担过重,压力很大。区级日常经费保障力度不够,区在城市管理投入上有依赖心理,存在片面依靠市级投入,区级被动等靠要,经费投入不足的现象。随着重心下移,区级负责的城市管理事务增多,任务增加,日常管理执法必须相应增加人员、装备、办公、运作等费用,区政府在经费投入保障上相应增加不够,大多明确由街道、社区负责解决,导致基层经费压力很大,难以为继。同时,随着管理标准要求的提高,相关运作经费应不断增长,需要市区两级财政加大日常经费运作支持保障力度。日常管理执法装备欠缺,公务用车改革后,突出表现在城管执法车辆的“一刀切”影响了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老城区执法管理任务面广量大,亭湖区城管局现仅直属中队有执法车辆4辆,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一辆执法巡查车也没有,直接导致日常执法管理效率较低,违章物品无法暂扣。执法取证器材比较欠缺,各块日常管理和执法需要的照相、录像、录音等器材配置还难以满足现场管理执法的需要,如城管清拖违停车辆的清障车,噪音测量的仪器没有配备到位,查处车辆违停的警务通,市本级协调公安部门仅配备了4个,区级还没有,导致日常街面车辆违停查处不够及时,影响了部分区域道路的通行秩序,相关执法职能履行受到影响。
(四)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有效突破。由于日常巡查管控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广告招牌设置、野广告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仍陷于“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中。占道经营反弹严重,市区道路交叉口、桥头、校园周边路段流动摊点时有出没,尤其是中午和晚间问题突出。新疆籍摊贩因民族因素,信仰不同,语言不通,人员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经常威胁、恫吓执法人员,导致执法矛盾尖锐。一些本地摊贩借此与新疆籍摊贩沆瀣一气,对抗执法,加剧了执法管理难度。沿街一些冷轧加工、汽车修理、铁艺、电动车销售等不具备室内经营的沿街门店擅自占道作业经营,损毁道路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机动车辆停放资源欠缺明显,为数不多的公共停车场也存在停用和挪用现象,市民私家车越来越多,非机动车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加剧了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状况。户外广告管理出现空挡,规划源头控制和日常监管缺位,部分路段广告店招处于失管状态,大庆路、黄海路、迎宾路、盐马路等路段新增违章广告无人过问。创卫灯箱广告、科普显示屏等专属公益广告设施长期发布商业广告,没有及时查究整改到位,部分广告业主对此存在攀比心理,增加了户外广告管理难度。野广告管理留有空白。次干道、后街巷以及无物管小区回潮反弹现象严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历史原因,各类专业市场、停车场、商业服务网点等公共管理服务要素的规划建设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能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到位,普遍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尽合理等现象,造成城市生活服务和管理设施不能满足市民需求,摊贩无场可入、车辆无场可停、便民信息无处发布,导致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张乱贴、乱涂乱画等城市秩序乱象不断发生,加大了管理难度,形成城市管理痼疾顽症屡禁不止、屡治不绝的被动局面。
(五)协调监督配合机制不够健全。高位协调机制有名无实。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大市区虽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城管局,但由于城管办无专职人员负责,相关运作制度不够健全,至今也没有召开过工作议事协调会议,导致城管高位协调工作未能有效落实。考核监督机制刚性不够。市虽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考评和城管委的考核机制,数字城管每月对各块及市级相关部门城市管理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印发考评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城管委组织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性考核,印发考核通报。但由于考核工作未能纳入对区级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导致实际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不完成,干好干坏没有相应的激励及惩戒措施,导致两个考核图有形式,未达到落实责任,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监督考核权威亟待加强。条块间协调联动机制缺乏。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高,需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现象依然严重,未能聚焦工作合力,导致城市综合管理效能不高。如工商、卫计部门在审批沿街门面时,对后场作业空间等因素不加考虑控制,一个几平方米的门面也批一个摩托修理厂、沿街小餐饮,不具有充足的后场,只能把作业工具搬到门外、摆到屋前、倚门出摊、占道经营,但因其有合法的手续,城管部门在依法管理时,只能规劝教育,难以取缔,整治时好一点,活动结束又涛声依旧,难以长效。再比如,马路开挖问题,这边道路刚刚修好那边就开膛破肚,这边刚刚定为违建,那边经营执照、暂住证照发,这边马路刚刚打扫干净那边渣土车抛洒滴漏,老百姓有意见,管理者也很无奈。
四、几点建议
去年底,中央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是我们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以此推进新形势下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一)积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匡定城市管理职能配置,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归并、优化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明确界定城市管理职责,建立以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为基础的城市管理格局,努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深化街道、社区职能转换,强化其城市管理公益性、服务性职能,弱化其经济指标考核要求,配套完善管理考核相关制度,确立其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主阵地地位,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前延,构建全覆盖的管理服务网络。二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紧抓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契机,规范推进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对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房产、城管等部门的执法队伍进行整合,打破部门利益,消除条块矛盾,所有涉及队伍同步划转。同时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领域实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真正实现一个部门执法,一支队伍对外。三是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既考虑管理与执法的实际需要,又兼顾执法效率和效果,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将管理执法力量下移至基层,理顺市、区、街道三级执法队伍关系,明晰三级执法队伍的权责和职能,市级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在区级层面实行执法队伍的集中统一管理,由区级执法主体具体负责属地区域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委托执法或派驻的方式,在所辖街道办事处派驻执法队伍,在社区建立服务站所,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
(二)切实加强基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配强基层执法力量。整合编制资源,增加编制数额,向城市管理部门倾斜,优先调整充实执法队伍,增加基层管理执法力量。按照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要求,按城市人口万分之三至五的标准配备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考虑到各区实际情况,建议一般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正式执法人员不少于5人,老城区执法管理任务重,执法队伍可以适当提高配备比例。二是充实街道社区管理人员。各区要全面强化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人员配备,按照324号文件要求,在街道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配齐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等具体工作。在每个社区配备1名城市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区域日常管理巡查,确保基层建立必要的管理执法力量,满足日常执法管理需要。三是适当配置协管力量。在现有执法管理人员暂未能到位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适当执法协管人员,并合理增加工资待遇,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可依照省法制办《关于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府法〔2011〕28号)要求,按照不超过本地实有人口的万分之六聘用协管人员,并力争随着城市管理执法改革逐步减少。所有人员工资、运作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切实解决基层城市管理力量薄弱问题。
(三)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及时拨付区级部门增加事权费用。由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与各区对接核定重心下移后各区增加的人员、办公、运作等费用,核定日常管理维护运行经费基数,提出市区财政分担方案,对区一次性投入的费用进行核查,提交市政府进行研究。今后年度新增的费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会市财政局审核后,参照执行。二是区级财政加大城管经费投入。城市管理是各级政府的事权,要合力构建市、区、街道三级分担城市管理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市包基数,区、街包增量,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的能满足城市管理目标需要的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各级财政支出向城市管理适度倾斜,区财政要优先足额安排城市管理经费,街道、社区的经常性经费应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购置必要摄像、照相等取证器材,协调解决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车辆问题,同步建立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经费投入机制,使其与所承担的城管职责相匹配,保障执法需要。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弥补投入不足。健全管理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增长机制,每年从市、区土地收益中划出专项资金,弥补目前城市管理经费投入的不足,特别是要强化街道、社区经费的扶持,缓解街道、社区经费压力,使街道、社区从经济创收中解脱出来,减少街道、社区带头搞马路经济、违章经济的现象。
(四)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强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根据各功能分区、道路状况、建筑规模、人口密度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停车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便民信息栏、环卫管理服务设施等设施配建指标,列入年度城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分步实施到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满足市民停车、购物等生活需求。二是开展常态化管理执法。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设广告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高压态势,整反复,反复整。与此同时,因地制宜组织疏导安置工作,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创业、促和谐。三是健全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法院执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保障城管执法和集中整治的顺利实施。协调公安部门建立城管治安队伍,分别在市、区城管部门派驻城管治安大队和中队,负责协助和配合城管部门重抓机动车占道经营、非法野广告、超限超载渣土车等难点问题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加大阻挠城管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协调法院建立城管执法强制执行“绿色通道”,对城管执法申请的强制执行工作予以快速、高效的反应和落实,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建立城管行政相对人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并实施城市管理领域企业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将出店经营、摆摊设点、乱停乱放、乱设广告、“批小建大”、乱张乱贴、违规运输处置渣土、不落实公共设施规划配建指标以及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违法违章行为,记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通过市信用平台,在行政许可、融资信贷、子女入学、高端出行等方面实施惩戒,让不守诚信、屡处屡犯的城管行政相对人处处受限,从根本上解决城管执法乏力、效能不高问题。
(五)不断强化协调监督机制建设。一是健全高位协调监督机制。作为城市管理专业部门间沟通和协调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学习借鉴南京、徐州、宿迁等市经验,进一步优化城管委及其办公室运行机制,负责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指导,以及一些重大活动的组织指挥。做实城管委办公室,抽调市建设、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中驻点办公,以此为平台负责城管委决策部署和各责任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考核。二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机制,学习借鉴徐州、宿迁等市经验,把城市管理绩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政府(管委会)及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赋予相应考核分值,由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城市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城市管理监督评价机制,通过巡检、暗检、抽检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城市管理做出绩效评估,设立大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专项奖励资金,同时在重心下移事权切块下拨的工作经费中预留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项用于对各区、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月度工作考评和年度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兑现,切实做到权责分明、问责有据,落实共管责任,聚集管理合力。三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与规划、城建、房产、工商、环保、卫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审批会办、资源共享、备案会商配合等协调衔接工作机制,坚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络员制度,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审批与管理相衔接,为日常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追偿测算等专业支撑,努力将城市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城市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