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办下发了《关于确定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确认了首批21家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从而建立起我市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的综合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工作要求,并根据《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苏发﹝2016﹞30号)部署开展。为了确保基层联系点筛选工作的严谨性和民主性,我办发文要求各县(市、区)法制办协助推荐把关,并在上报初步审核后,由办党组充分讨论决定。 下一步,我办将召开会议,对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进行授牌,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建立起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 (行政执法监督处 陈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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