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和单位:
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市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做好我市2018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盐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征集我市2018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以下简称立法项目)。
申报的立法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地方特色及行政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解决我市实际问题。
(二)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环境保护等为重点。
(三)应当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和广泛听取意见,确定申报立法项目,并将该立法项目的背景、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初步草案或提纲等相关资料,于2017年12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提出立法项目的单位请明确联系人,提供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王其红,联系电话:88192332,传真:88192332,电子邮箱:ycfzbfgc@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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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