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五大财政”,创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切实防控财政风险,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多措并举,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截止5月中旬,市财政局已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 一是提前谋划确定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年初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处室对照2018年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或其他工作要求,认真梳理2018年拟以“盐财规”文号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最终确定年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4件,涵盖专项资金管理、绩效管理、投资评审、信用管理等方面。 二是制定形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模板”。通过前往无锡、常州等地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先进经验,认真学习研究《江苏省财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及补充规定等文件,向全局各处室、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最终形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模板,推动实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审核备案公开规定,提前将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所需材料、格式文本等提供给各处室参考使用。强化法律审核,确保流程规范、资料齐全,累计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1件尚未正式出台),提出修改意见近40条,均得到有效采纳。贯彻落实“放管服”新要求,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及时做好备案公开工作,确保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公开率四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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