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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暨案卷制作规范化专题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盐城市财政局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地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市本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省厅文件下发后,在总结实施近十年来存款存放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盐城市本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对财政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方式、选择程序和廉政监督等进行明确。 二是科学设置资金存放银行评价指标。引导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历年来市本级存款公式化分配的指标情况和尝试存款招投标的经验,综合考虑资金存放银行的经营状况、支持经济发展、利率、服务水平等因素,兼顾平衡各指标对不同类别银行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评价指标客观、公正。 三是对区级财政及部门预算单位提出要求,督促规范存放财政资金。及时转发省厅文件,结合单位日常预算执行管理方面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督促单位建立健全资金存放管理机制。 四是规范操作,过程公开,结果透明。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成5+X工作小组,财政监督、机关党委等内部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当场开标、当场公布中标结果,所有参与银行都必须提供廉政承诺函,承诺财政性存款资金不得与部门、个人发生经济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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