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苏发﹝2016﹞30号)精神,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能力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协助推荐、请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推荐等方式拟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社会各界优秀人士和一批优良企业、乡村(社区)作为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一个多月来,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初步完成了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县(市、区)法制办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民主党派、媒体代表、基层工作者的审核和筛选工作,为确保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工作和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确认工作的民主性和严谨性,办党组将在对拟确认名单进行讨论并民主确定后发文公布,并颁发有关证书。